2005年3月10日,星期四(GSM+8 北京时间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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解决“假合伙” 完善“责任制”
今年律师行业重点督查合伙所
本报记者 仇健

  本报讯 继去年律师队伍的教育整顿之后,司法部将今年定为“合伙律师事务所规范建设年”。昨天,记者从省律师协会得知,我省今年将重点围绕7个方面规范全省420家合伙律师事务所。
  合伙律师事务所是我省律师业的主要组织形式,其服务领域覆盖了社会生活和经济建设的各个领域。然而,有的合伙律师事务所名为合伙,实为个人办所;有的各自为战,连最基本的规章制度也没有建立;有的对本所律师执业活动缺乏有效的监督,导致违反职业道德、执业纪律甚至违法犯罪行为时有发生。
  为此,省司法厅和省律师协会近日联合发文,给如何规范合伙律师事务所制定了7条杠杠。在合伙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主体方面,按照法定条件对合伙律师事务所及合伙人进行全面清理,切实解决“假合伙”等问题;在规范合伙律师事务所的收案行为方面,要逐步解决“谁揽的案源谁办理”的问题,切实改变合伙律师事务所实为“个人执业联合体”的现象;同时要规范合伙律师事务所的收费和分配行为,落实统一收取服务费和办案费、统一与委托人结算的制度,防止和纠正通过律师个人收取和结算的做法。另外,文件中特别提到要完善执业责任赔偿保险制度,建立以律师事务所为单位、由合伙人购买责任保险的制度。
  省律师协会副秘书长陈三联告诉记者,今年8-9月,我省各级司法行政机关、市(省直)律协将进行检查督促,重点检查“散、乱、差”的合伙律师事务所,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和各市律协将派人进驻未通过检查的律师事务所,逐个予以规范。